山西:医学“定向生”违约 不诚信行为将计入个人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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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卫计委发布了“关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违约处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表示对于违约的学生,将按照五年培养费用总和的50%收缴违约金,并将学生的不诚信行为记入个人人事档案。
意见指出,对于执意违约的学生,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出处理。
(一)向违约学生出具书面告知函,明确其违约行为和违约后果,承担因违约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收回国家和省级给予定向生的五年教育培养费用以及补助金。
(三)按照五年培养费用总和的50%收缴违约金。
(四)将学生的不诚信行为记入个人人事档案。
(五)将违约学生情况逐级上报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违约学生名单将通过网络或中国医师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协会等有关行业组织向社会公布。
(六)建立个人诚信档案,个人诚信档案作为全国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人事招聘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意见称,培养费用和违约金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收回上交当地财政。其中,收回的补助资金通过预算指标划转省级财政,继续用于下年度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补助,收缴的违约金由国库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