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加大个人失信惩戒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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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海南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快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健全个人诚信奖惩联动机制,加大个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力度。
《方案》要求,要广泛开展诚信文化宣传,全面加强诚信教育培训,推动将诚信作为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诚信档案,将个人诚信作为高校学生升学、毕业、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鉴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考量因素。 《方案》指出,要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以互联网、医疗卫生、邮件快件收寄、电信、金融账户、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领域为重点,推进建立实名登记制度,为准确采集个人诚信记录奠定基础。
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电子商务和旅游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建立个人诚信记录。加快编制《海南省个人信用信息目录》,同时,进一步落实网络实名制,建立健全上网人员的网上行为信用记录,形成个人网络信用档案。
此外,还要加强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构建个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为信用优良个人提供更多便利,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