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做好涉交通行业失信惩戒 应查必查失信必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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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小明今日指出,认真做好《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各项失信惩戒措施,做到“应查必查、失信必究、惩戒到位”。
2月24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将联合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小明介绍,交通运输是基础性、先导性、服务型产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官,市场主体中仅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的经营业户就有720万户。服务数量大,2016年,全年交通运输行业客货运输量分别达到192亿人次、433亿吨。 从业范围广,交通运输各类直接从业人员达到4000多万人,占服务业就业人数的12%,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5%。同时,行业不规范的现象也比较严重,仅举两组数据,据公安部门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超过国标“1589”长度标准的半挂车41万辆,其中17.5米平板半挂车11万辆,超标箱式和集装箱半挂车30万辆。全国共有约4万辆商品车运输车,其中90%以上是违规超标车。由此可见,加快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对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小明还谈到超限超载运输问题,他指出,超限超载运输危害很大,不仅危及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危及桥梁安全运行,加速路面破坏,还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这里超限超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必须运用法律、经济、信用、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2016年8月,交通运输部与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共同召开了全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于去年9月正式启动了新一轮的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在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大力努力下,成效明显。 2016年12月份统计数据显示,各超限检查站检查车辆超限率同比下降34%,严重超限超载车辆同比下降57%,“双排”车辆运输车已基本从高速公路绝迹。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受到限行法律法规制约,对违法超限超载往往采取行政处罚为主的管理手段,威慑力仍需进一步加强。今天发布的《备忘录》,运用信用手段,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行为的联合惩戒,是落实国务院联合治超工作的一项重要部署和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联合治超成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小明指出,同时,这也是构建国家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从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备忘录》落地实施工作,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刘小明指出,从交通运输行业来看,要全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按照近期发布的《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以事实为依据,准确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责任主体名单,及时向其他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和共享。 二是认真做好《备忘录》中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各项失信惩戒措施,重点是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检查力度,将信用作为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工作的重要考量因素,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做到“应查必查、失信必究、惩戒到位”。 三是注意保护当事人合法的信用权益,做好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工作。 四是在网上及时公布违法失信行为和责任主体名单,曝光违法失信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威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