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信”不立时代将至,你准备好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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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与中国经济信息社在北京举行“合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协议”签字仪式。 “别忘了还信用卡,违约会被记录……”当过去偶尔的提醒,变成如今日常的叮嘱,越来越多人意识到,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无“信”不立时代已近在眼前。 如果说这样的判断,还是基于大部分人的感性认识,那么在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与中国经济信息社“合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协议”的签字仪式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给出的数据或许会令人对无“信”不立有更深感触: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作为我国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总枢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接入37个部门和所有省区市,归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基础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红黑名单信息、企业信用分类管理信息等各类信用信息超过7亿条。 按照规划,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实现国内信用信息全覆盖。也就是说,未来我们的所有信用行为都将被记录在案,这将成为政府部门和各类经济主体的监督基础,没有“信用”将寸步难行。 据连维良介绍,目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仍在建设完善中,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国经济信息社合作的原因之一,就是希望利用中国经济信息社遍布全国的信息网络,采集各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息,充实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 这还只是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方面。事实上,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从顶层设计到行业部门规范、地方立法、信用资源应用开发等各方面都在全速推进。 2016年,我国出台多个信用建设相关规章或文件,其中包括《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顶层设计文件;实名登记制度、政务诚信建设、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四个相关指导意见也即将出台;上海、湖北、浙江、甘肃、河北、江苏、北京、陕西、黑龙江等地都将信用立法作为信用建设的核心任务加快推进。 从信用资源的应用来看,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支持下,现有信用数据已被广泛应用在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 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截至目前,民航部门共限制730多万人次购买机票;工商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7万余人次;中国工商银行拒绝失信人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55万余笔,涉及资金65亿余元…… 在联合激励方面,我国尝试将优质“纳税信用”等转化为有价值的“融资资本”,运用市场化金融手段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税务系统累计向银监部门推送892万条纳税信用信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9万余纳税守信企业发放了近15万笔“银税互动”相关产品贷款,贷款利息基本控制在5%-7.6%之间;小微企业银税贷款达到1550万亿元,增长了54.7%。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信用中国’建设步伐,努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这需要与更多的相关单位协同共进。”连维良说。 “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之一,牵头建立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目前,该平台掌握了大量权威的信用信息和资源。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合作的过程中,中国经济信息社将组织专业力量,对相关信用信息和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研发征信平台,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提供权威的征信服务支撑。”中国经济信息社总裁徐玉长表示。 此外,记者从签字仪式现场了解到,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未仅止于国内,还在同步推进“一带一路”信用合作、亚洲信用体系建设,中国经济信息社也已参与其中。 “新华社是我国最权威、最重要、最核心的新闻机构之一,在智力支撑、信息收集、网络覆盖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中国经济信息社为‘一带一路’信用建设、亚洲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丰富的智力成果,为全面推进国际或区域信用合作奠定了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徐晓波表示,“我们的合作,对于提高信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