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种不节能行为经认定将列入节能失信“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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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太冷,直接将空调开至30℃,这种不环保不节能的作法以后将被列入节能失信记录黑名单。昨日,《湖南省节能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办法》规定,企业若未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或制定奖惩措施、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不符合有关室内温度控制制度和标准等11项行为的将被确定为构成提示级节能失信行为。
节能失信行为认定等级按照违法违规情节的轻重,分为提示级和警示级两个等级。《办法》规定,在省内登记注册从事各项经营活动的用能企业、项目建设单位、节能服务机构及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外省企业在日常用能或经营中的节能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列入全省节能失信黑名单。一旦列入黑名单,企业的节能失信记录将保留三年,直至企业对失信行为作出实质性改正且期间未新增节能失信行为,并经节能主管部门认定为止。需要注意的是,失效的节能记录并不会删除,而将永远存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库中。
节能失信行为由谁来认定?《办法》明确,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节能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录工作的指导、协调。各级节能主管部门按职责权限负责本级节能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录工作。各级信用主管部门按职责权限负责本级节能失信行为录入相关工作。
一旦节能主管部门确定了节能失信认定等级,需向企业书面告知节能失信记录的时间、形式和有效期等节能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结论,或在违法违规行为认定生效后5日内书面告知。企业如果认为节能失信行为等级认定与标准不符,可以在告知之日起15日内,书面向节能主管部门提出。
为加强监管,节能主管部门要建立与企业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对应的节能信用档案,用于保存、管理节能失信行为认定结论的相关资料。信用主管部门要通过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库保存、管理企业节能失信记录和黑名单。列入节能失信黑名单的企业都将通过湖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湖南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以及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指定的其他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开披露,披露时限与其有效期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提示级节能失信行为:
(一)未编制和落实节能计划、方案,无年度节能目标。 (二)未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或制定奖惩措施。 (三)未按规定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 (四)未按规定开展能源审计,或能源审计报告不符合相关要求。 (五)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或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或能源管理负责人未按规定报节能主管部门备案。 (六)未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 (七)未及时向节能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报告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 (八)接受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时,提供的生产用能现场与实际不符或备查资料缺失等。 (九)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或未对各类能源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 (十)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应当标注能效标识而未标注。 (十一)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不符合有关室内温度控制制度和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警示级节能失信行为: (一)生产企业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 (二)建筑能源消耗超过能源消费定额范围。 (三)交通运输营运车船不符合相关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规定。 (四)对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源或实行能源消费包费制。 (五)大批量生产、采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或生产工艺。 (六)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符合节能产业政策、违反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或强制性节能标准。 (七)伪造、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和能效标识。 (八)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 (九)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和相关备查资料。 (十)阻碍、抗拒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情节严重,或隐匿、拒不提供相关资料。 (十一)拒不落实整改要求或拒不执行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