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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通过山东省首个文明条例,不避让救护车信用恐拉黑
作者:个人社会诚信档案 来源:齐鲁晚报 日期:2016/11/4 16:17:25 人气:
 

不避让送病人的救护车、乱贴小广告、人行横道上车辆不让行行人等十种不文明行为会被处罚,严重的还将被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2日,青岛市表决通过了《青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这是山东省首个文明行为规范地方法规,青岛也是山东省第一个通过制定法律性文件将不文明行为和个人信用体系挂钩的城市。


2日下午,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明确提出十五条规范与倡导的文明行为,和十条依法依规从重处罚的不文明行为。十条从重处罚的行为分别是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通行或者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停车的;行经人行横道不按照规定减速或者停车让行的;行人不听从交警、辅警及公共文明引导员的劝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乱贴乱涂小广告,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的;损毁公共绿地, 或者占用公共绿地耕种、停车等的;利用互联网发布、传播虚假信息、低俗淫秽信息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利信息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打击报复劝阻人、举报投诉人、检举控告人的;其他严重违反文明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后果以及恶劣社会影响,依法应当处罚的。这些不文明行为将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除依法实施强制执行外,作出处罚决定的执法部门应当将处罚决定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青岛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张桂芹介绍,青岛市是全国第四个也是山东省首个出台文明行为规范地方法规的城市。根据《条例》,青岛市将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行政机关和相关单位在履行法定职责时,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公民、组织依法采取优先办理、简化程序、重点扶持等激励措施;对信用状况不良的,应当加强日常监管,依法实施约束惩戒措施。目前青岛市正在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青岛也是山东省第一个通过制定法律性文件将不文明行为和个人信用体系挂钩的城市。


根据《条例》,群众还可以投诉和举报不文明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的不文明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文明行为促进法定职责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该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按法定程序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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