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发布交通诚信“上榜下榜”细则 失信者可通过四种方式“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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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红黑榜”新闻发布会现场 10日,扬州市文明办、市信用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召开扬州市交通信用“红黑榜”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会公布了“上榜”和“下榜”的细则以及“上榜”后的影响。据悉,21种失信行为列入整治行列,整治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而上了“黑榜”也不是“无可救药”,失信者可通过四种不同方式进行失信行为修复。
据介绍,2016年10月20日后,扬州开始全市规模的文明交通失信数据收集工作,交通失信数据归集的起始日期为2016年2月1日,此后的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均列入归集范围。据悉,发布会共发布了三个级别21种交通失信行为。其中遮挡车牌、酒后驾车等五项内容被列为一般交通失信;酒后事故、交通逃逸等12种行为被列为较重交通失信;交通肇事等四种行为被列为严重交通失信。其中,较重失信、严重失信行为将被录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黄名单”和“黑名单”。
交警部门表示,文明交通信用将直接和居民生活挂钩,失信者将在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先评优、企事业单位任职、公务员报考等方面受到限制甚至被排除在外,就连失信者子女的就读,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对于已经发生的失信行为,失信者如何进行补救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此次发布会发布了文明交通信用修复办法,失信者可通过四种不同方式进行失信行为修复。失信者如果对自身的失信行为有异议,可提交文明交通信用记录异议申请表,申请通过后方可撤销失信记录。如果对失信行为无异议的,可以通过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连续七天在公安交警微信平台答题两种方式进行修复,一年内参加60次以上志愿服务或连续七天答题得分超过95即可修复。
除此之外,对于因为不积极履行义务或逾期不履行资金偿还义务的失信人,在主动履行义务后或在还款后,可以取消失信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