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民政局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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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于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的工作要求,9月21日上午,宿迁市召开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新闻发布会,会上就加强宿迁市《关于对严重失信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合作备忘录》的宣传发动和贯彻落实,营造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浓厚氛围提出要求。 宿迁市民政系统将加强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对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联动惩戒,对社会救助对象失信行为,包括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等四种情况,列入“失信名单”,使用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来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没有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以及受到各种奖励、表彰的救助对象给予激励,简化救助程序、从优从快办理,对因灵活就业、自谋职业或者自主创业,使得家庭人均收入达到或者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且主动申报退出低保的救助对象,可延缓一季度退出低保,即自收入发生变动后的3个月内仍然保留原有低保救助待遇,作为扶持生活的过渡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