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财有道的“邱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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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邱丽芳(化名)原系南平市某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科员,2012年起,其利用特殊身份,诈骗好友占某、刘某184万元,并将诈骗所得给其妹妹邱丽芬(化名)放高利贷。日前,延平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邱丽芳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责令退出其诈骗非法所得返还被害人占某、刘某。 日进斗金的诱惑 占某从事民间融资工作,2012年,占某找到发小张某商量,打算成立一家融资公司,张某的妻子邱丽芳获悉后,找到占某说:“既然你有融资渠道,我现在手上正好有投资渠道,根据规定,我们中心在工程招标时,投标人都要交保证金,有时投标人保证金紧缺,我们就可以为对方垫资,利息3-6分不等,利息我们平分。” 日常交往中,人们都称邱丽芳为邱科长,于是,占某也把她当科长看待,对邱丽芳提出的“生财之道”毫无戒心。 “邱科长?非也!”经警方侦查核实,邱丽芳只不过是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的项目经理、普通科员而已。 两人合作后,起初,邱丽芳都能按照约定如期把本金返还给占某,在完全获取占某的信任后,“邱科长”慢慢开始失信了,每当本金到期时,她就会以新的客户需要为由,借给新客户。求财心切的占某就这样在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先后向邱丽芳的账户转入合计611万余元。其间,邱丽芳陆续返还300余万元,但尚欠288余万元无力返还。 害人害己的骗局 案发后,警方侦查发现,邱丽芳的投资项目纯属虚构。而占某、刘某向邱丽芳账户转入的660多万元,除去返还占某300多万元,还有320多万元被转入一个名为邱丽芬的账户。 邱丽芬,何方神圣?据警方调查,她是邱丽芳的妹妹。6年前她从事高利贷生意,邱丽芳就参与其中。后来,妹妹生意越做越大,便动员姐姐帮忙融资,姐姐就发挥其在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工作的这一平台,虚构事实,骗取占某、刘某的资金。 高利贷,高风险。在接受警方调查时,邱丽芬坦白,不少客户都是在日常的麻将桌上认识的,甚至连真实姓名都不知道,为了赚钱,借款人无需提供抵押物,就借走三十几万乃至上百万元。2013年5月起,众多借款人纷纷跑路。 “姐姐,对不起,欠我钱的人都无法还本还利,很多钱都收不回来,你融来的资金由你自己解决。”2014年2月,邱丽芬给姐姐留下这段话后便远赴广东开启了打工生涯。 妹妹的告别彻底击碎了姐姐的财富梦。 发人深省的教训 虽然邱丽芳砸锅卖铁还债,终因缺口太大,2014年9月,邱丽芳中止了向占某、刘某的还债。至此,邱丽芳尚欠占某172万余元、刘某12万元。 2015年5月19日,邱丽芳被延平警方抓获归案,并供认了其虚构投资项目,骗取被害人占某、林某巨额资金的犯罪事实。 延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邱丽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共计18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