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拖欠电费下月起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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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力客户用电交费信息将纳入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自2016年9月1日起,山东省范围内企业及个人的用电交费信息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有关部门实现共享。也就是说,以后凡是有窃电、恶意欠费等不良信用信息的企业或个人,将在信用评级、贷款、旅游、出国、就职等活动中受到影响。 拖欠电费将纳入“黑名单”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关于建立跨部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的工作部署,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签署《用电交费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将全省电力客户用电交费信息纳入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 自2016年9月1日起,山东省范围内企业及个人的用电交费信息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有关部门实现共享。其中,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对居民个人的用电交费信息的采集须征得个人的授权和同意。现阶段,纳入人民银行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的用电交费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及个人在用电过程中产生的窃电、违约用电、欠交电费(含供电企业代收的各项基金及附加、国家规定由供电企业收取的其他费用)等相关用电信息。 电力客户的失信行为包括以下三种:一是客户的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二是客户12个月内产生2次及以上经催交仍未按时交费的行为;三是客户因自身原因12个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支票退票行为。一旦客户存在上述失信行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就会对其失信行为进行登记,并将相关信息作为失信记录报送至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该失信记录将作为金融机构联合惩戒的重要参考依据。 12个月按期交费可申请撤销 如果一不小心欠电费后被记“失信”怎么办?据介绍,因发生失信行为而被纳入省域征信服务平台的用电客户,在后续12个月内未再次发生逾期电费、违约用电和窃电等失信行为,用电客户可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撤销其失信记录。 租客欠费要“扣”房东信用电费拖欠影响信贷,出租屋风险较大。不少业主将房屋出租后,电费就由租客交纳,所以出现欠费时自己并不在意,或认为交费不是自己的义务。供电公司提醒,由于签订用电合同的是业主本身,房屋的欠费行为一旦被纳入征信系统,影响的将是业主本人的信用记录。 18种方式可交电费 据介绍,目前淄博地区的电费交纳方式多达18种,包括电e宝、掌上电力App、 95598网站、支付宝、电力微信、电力24小时自助营业厅、电费充值卡、移动短信、电信翼支付、供电营业网点柜台、自助交费终端、社会化代收网点、邮政便民服务站、银商一卡通、指定银行网点代收、代扣、指定银行自助缴费终端、指定银行网银等。市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便利的电费交纳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