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将建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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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获悉,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建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档案,深入开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
近年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快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制度,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服务信用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绩效的考评,组织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选,在全市重点打造一批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加大对优秀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采取切实措施支持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壮大,发挥好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同时,抓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媒体对人力资源机构诚信服务典型进行宣传推广,在社会上进一步树立诚信光荣、诚信发展的良好氛围。
开展了全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评价。企业诚信评价活动范围包括全市各类性质的企业,市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管辖分别组织,每年原则上对所管辖企业开展一次诚信评价。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分为A、B、C三个等级。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分企业申报、审核评定、社会公示、公布建档四个阶段进行。通过劳动保障诚信评价,推动了全市企业依法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规范了企业劳动保障管理工作,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今后,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档案,深入开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
不断推进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结合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信用信息数据库与失信惩戒机制。与此同时,深化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建立重大劳动用工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等诚信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