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奖惩方能提升诚信治理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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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夏季来临,各种食品安全谣言又开始蠢蠢欲动。6月末,一场以“诚信法治,守护龙江绿”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黑龙江省如火如荼地举行,一套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食品质量检测控制体系,也正在诚信法治的护航中逐渐形成。 食品安全问题仅仅是社会不诚信现象的冰山一角。7月2日,由《人民法治》杂志社举办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信用建设”沙龙在京举行。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长张建华在会上表示,“目前社会诚信缺失现象严重,与失信成本较低有较大关系。因此,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加强法治建设,严格执法,遏制并矫正失信行为。其中,企业作为重要的责任主体,可以说是信用建设的主要突破口。由于企业与物质联系紧密,因此要用物质的力量来推动企业信用建设,这个过程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参与。” 依靠信用约束机制 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改注册资本实缴制为认缴登记制;变“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许可改为后置审批许可,仅保留34项前置审批许可项目……随着商事制度改革改革的不断推进,在降低商事主体准入“门槛”,激发企业和市场的活力的同时,构建职责清晰、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从政策层面讲,十八大以后,我国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系统性工程,2014年国务院出台《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明确了思路、目标,明确定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刘永娥表示,现在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商事制度改革都为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很好的社会契机。特别是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了准入门槛,创造一个宽松的营商环境。各类市场主体大量进入到市场中,如何保证交易安全,如何维持好市场秩序,需要统筹制度设计。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监管是商事制度之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个很重要的抓手。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监管的关键是联合惩戒,增加违法失信成本,约束其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相比较过去过于依赖行政管制手段管理经济,依靠信用机制约束企业,是形成有效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基础。”中央党校政治部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王伟说。 大力弘扬诚信文化 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对于社会普遍存在的失信行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管晓峰更倾向于在文化中寻找原因。他表示,“在中国源远流长的历史中,处于战乱、不统一的时期占到了我国历史约一半的时间,导致了‘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的说法一时盛行,生存和利益逐渐成为当时人们生活中的首要组成部分,社会也逐渐滋生了失信行为。” 管晓峰认为,失信行为不是孤立存在的,这会导致市场主体交易成本增加和产品竞争力不强。因此,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就必须从我做起,从每一个人做起,用先进文化替代落后文化,弘扬诚信文化。在这个过程中,法治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是大家应该重视和研究的重要命题。 记者注意到,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近日发布的《中国现代化报告2016》建议,启动诚信文化建设工程,全面建设先进服务文化和诚信社会,此举将极大降低中国社会的运行成本和服务经济的交易成本。 作为北京市典当协会会长,杨永对诚信文化的理解与企业联系更紧密。他表示,“信用对行业的影响非常大,每一个企业都愿意生存在诚信的环境里。所以,诚信不能像一阵风吹过就完了,应该深入人心、深入骨髓。因此,要形成一种诚信文化,才能约束到每一个人的行为。同时建立公正机制,既要让失信企业受到相应惩罚,又要让诚信企业享受到信用红利。” 《人民法治》杂志社执行总编陈惊天对于诚信文化有着更深的体会。出生于浙江温州的陈惊天回忆道,“央视在几年前做过一个调查显示,在温州借钱不打借条的比例超过90%。作为经济发达地区之一,‘温州模式’第一个核心就是诚信,所以在市场经济中,法人的诚信行为更应该通过机制和文化建设来弘扬。” 建立健全数据共享 依法依规联合奖惩 生效的裁判文书如果无法得到执行,那便相当于一纸空文,不仅极大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严重地损害司法的权威。一直以来,执行难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也是长期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教授谭秋桂认为,造成民事执行难的因素很多,如法律制度不健全,法院裁判不公和执行不力,执行工作环境差等。其中,信用体系不健全就是民事执行工作环境差的重要体现,如财产登记体系不健全导致被执行人财产难找,信用惩戒功能失效或者低效导致被执行人拒绝甚至抗拒履行义务等。 前不久,国务院印发 《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营造诚信的社会环境。 “随着信用建设的发展,信用的作用将日益显著。通过发挥信用惩戒功能,就可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从而解决民事执行耗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过大的执行难问题。”谭秋桂说。 “以前债务人欠债不还钱通过法院也没有得到解决,实施联合惩戒以来,有债务人主动上门还钱,实在让人‘受宠若惊’。”杨永表示,“对于市场交易主体来说,信用信息公示机制特别好!” 毋庸置疑,联合奖惩的前提是信用信息的共享。张建华表示,市场机制的核心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目前,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正在建设中,为各部门、各地方提供了联合惩戒的基础。通过信用信息共享,相关部门可以对市场主体做出判断,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同时也可以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从而形成全社会诚信的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