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联合奖惩 是解决失信问题的治本之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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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而在此之前,国务院也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这是继2014年发布规划纲要、2015年统一信用代码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又一项重要顶层设计。 民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诚信是文明的起步,是法治之基础,在治国理政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当前,虽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但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的诚信缺失问题仍十分普遍,特别是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产品质量、法院执行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高发、频发,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比如此前发生的假奶粉、失效疫苗、e租宝等事件,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归集的“黑名单”信息达到700多万条,上榜两个以上“黑名单”的企业达到19133家。严重失信问题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倒逼必须加快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跨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是国家近年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去年起先后出台了5项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尤其是针对“老赖”的联动惩戒,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信用联合奖惩,是解决失信问题的治本之策。失信问题难以根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失信的成本太低。很多时候失信不仅不需要付出代价,反而能捞到好处。在有的领域,守信吃亏、失信得利”大行其道。“很多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就算被监管部门查处,多半是一罚了之,信息不公开、不共享,没有全社会的共同监督,这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是极大的破坏。而联合惩戒可以大幅提高失信成本,遏制失信问题频发、高发态势,从根本上减少失信行为的发生。 信用联合奖惩,也是国外信用建设的成功经验。从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背后都离不开信用体系的支撑。而信用体系之所以能发挥作用,最重要的就是从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对守信者予以激励,对失信者进行惩戒。在这些地方,人们一般不愿失信、不敢失信。因为一旦失信,读书、就业、创业、信贷、保险、租房、租车、出入境等各个方面都会受影响,可以说是“处处受限”“寸步难行”,在社会上很难立足。这就形成了使人自觉守信的倒逼机制,事实证明,这种做法是管用、有效的,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信用联合奖惩,还是地方和部门探索的有效做法。近年来,苏州市有关部门和地区积极探索,联合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比如,推出“绿色信贷”“政税银”信用合作等产品,对诚信纳税人提供融资便利。探索中的市民信用“桂花分”,对守信市民优先提供公共服务。对拟享受政府扶持的企业开展信用审查,对严重失信企业取消奖补,依法依规限制行政许可,限制市场准入。这些做法都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不是某一个地区、某一个领域、单项孤立的激励和惩戒,而是举全社会之力,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领域的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通过落实各项信用激励和惩戒措施,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社会共同治理格局。(作者系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