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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征信与老百姓
作者: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商报(贵阳) 日期:2015/7/30 11:06:39 人气:
   新华网:“信用记录关爱日”到今天已经有8年时间了,请您介绍一下为什么设立这个关爱日以及有关的背景。

  王晓蕾:2004年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于2006年全国统一正式运行,到2008年已经有将近4年的时间。在这4年的时间里面,金融机构逐渐习惯使用这个系统,系统里面记录的信息对中国的老百姓产生了影响。正是因为征信系统影响了老百姓,所以从征信系统刚刚开始建立的时候,人民银行就非常重视对社会公众进行有关征信的宣传教育。在2008年之前,宣传工作可以说是润物细无声的,是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自己做的,后来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征信系统,需要全国联动,上下齐搞征信宣传。在2008年6月设立了第一个征信宣传月,在6月14日设立了“信用记录关爱日”,提醒公众认识这个系统,并且在自己的行为方面有所改善,让这个系统成为帮助大家积累信用财富的一个系统。

  新华网:8年的时间,信用在百姓的意识当中越来越强。我们知道征信有企业征信,也有个人征信,百姓到底有哪些权利?

  王晓蕾:老百姓最重要的权利就是知情权。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第一个方面有权利知道征信系统,以及这个征信系统运行的机制,包括它的数据从哪里来、加工处理过程以及最终怎么使用,这整个过程老百姓是有权利知道的。从这个系统建立开始,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就成立了宣传协调处,这不同于一般机构的宣传处,这是对老百姓进行征信教育的一个机构,把征信知识的普及作为非常重要的工作点。如果大家希望了解征信系统知识,可以登录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和征信中心网站,上面有相关的栏目。第二方面这个系统到底记录了您的哪些信息,这些信息是否正确,有哪些机构查过您的信用记录,作为信息主体的社会公众都有权利知道。

  新华网:这么长时间除了征信体系的建设,在百姓征信方面,我们还做了哪些工作?

  王晓蕾:如何落实信息主体的知情权是一个很艰巨的任务。从2004年征信系统运行开始,人民银行就开始提供个人信用报告的查询服务。最初是现场查询,在人民银行2100多个网点都可以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目前我们征信中心开始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查询信用报告服务,这个是社会公众的第一个权利。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权利。比如和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异议权。如果公众发现信用报告里面的信息不是自己的,或者有些信息弄错了,可以向征信中心或者业务发生机构提出不同意见,告诉相关机构这个信息是错误的,这就是个人的异议权。

  为了落实个人的异议权,征信中心、人民银行分支行和广大的金融机构都做了很多的工作。比如,有个人说自己的信息弄错了,金融机构会一直追究到办理该笔业务的分支行,找到具体的凭据来验证这个信息是否有问题。验证结果大家可以想象:第一种结果是没准您记错了;第二种结果是您记的没错,信用报告确实错了。在后面这种情况下,征信系统会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个错误改过来。还有一种结果,就是您认为错了,但金融机构说没有错,就此发生争议。如果您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可以投诉;若您对投诉处理结果还不满意,您拥有诉讼权,还可以诉诸法律途径,直接上法院解决。

  到目前为止,确实发生过一些诉讼案件。对于征信数据,我们的原则是,征信系统和征信中心以及金融机构对信用报告里面内容的准确性负责任。如果信息确实存在错误,责任分担原则是谁把信息搞错了谁负责。

  还有一个权利是重建信用记录权。不良记录不会跟着您一辈子,不良信息自不良行为终止之日起,在信用报告里面保留5年,5年之后会把这个删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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