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建立诚信纳税激励和失信惩戒新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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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做人之根本,是立业之基。国无诚信不强,业无诚信不兴,人无诚信不立。特别是国税领导干部更要讲诚信,做到光明磊落,襟怀坦白,对党和人民忠诚老实。只有诚信成为风气,政治生态清朗,社会风气清正,万众创新的激情才能被点燃。 要把挖掘历史传统文化资源和树立诚信先进典型结合起来,卓有成效地推进诚信教育。诚信是我国传统伦理的基本概念,也是修身处世治国的基本美德。在我国历史文化中,流传着许多感人的诚信故事。东汉时,名士范式与张劭在太学读书是很好的朋友,学成离别时,两人约定两年后的中秋节中午在张劭家再见。两年后中秋,张劭杀鸡备饭,正午时范式果然从数千里外赶来。两人交友诚信的典故千古传颂。在新时期也涌现出了诸多守信、重诺的榜样人物,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无小事,守信赢人心,诚实是美德,信用是生命。挖掘历史诚信故事和当代诚信典型,进行诚实守信教育,必然会在国人中产生共鸣,具有深远的影响。 然而,现实中诚信缺失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官员私欲无度膨胀,腐败现象屡被曝光;有的工程造假、学术造假,造成巨大的社会损失;还有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做假账偷税、漏税、骗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律规范执行不力。缺乏诚信,最终侵蚀的是社会公平之基,损害的是公众利益。因此,切实加强信用制度建设,让诚信管理制度深入人心,形成人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使诚实、守信、自律、互信蔚然成风。同时有利于推动形成诚信建设的法治环境和政策导向,构建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体制机制,建设诚信社会,为诚信赋予新时代的美丽注脚。 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石,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主导作用的财力保障,政府诚信用税和公民诚信纳税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因此,建立诚信纳税激励和失信惩戒新机制,筑牢税收信用基石,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作为国税部门要大力传播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税收新能量,实行纳税信用管理,落实税收“黑名单”制度,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合法守信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守信者一路畅通,使失信者寸步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