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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珍惜生命一样维护诚信 全国律协成立行风监督委员会
作者: 来源:法制日报 日期:2013/11/21 9:35:43 人气:

       11月20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召开会议宣布:成立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来自政法系统、高校、妇联、媒体的13人当选行风监督委员会委员。

    全国律协为何要成立行风监督委员会?行风监督委员会又能起到什么作用?《法制日报》记者今天就此采访了全国律协负责人。 

     加强行风监督顺应人民期待

  《法制日报》记者:请介绍一下全国律协成立行风监督委员会的背景和意义?

    全国律协负责人:今年4月,全国律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律师行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全国律协和各地律师协会聘请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成立律师行风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行风监督工作。全国律协秘书处起草了《关于成立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工作方案》、《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成立全国律师行风监督委员会,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的要求。

    加强律师行业行风监督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需要。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面对新形势下法治建设对律师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律师行业行风监督,督促广大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始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自觉地把“认同中国梦、践行中国梦、实现中国梦”与依法诚信执业相结合,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注重诚信为本,坚持职业操守,才能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

    加强律师行业行风监督也顺应了人民的期待需要。当前,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律师执业越来越深入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只有坚持执业为民,服务群众,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法律服务工作更加优质高效,才能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顺应人民对律师事业的新期待。

    诚信执业是律师工作生命线

   《法制日报》记者:目前,我国律师行业整体诚信情况如何?

    全国律协负责人:诚信执业是律师工作的生命线,是律师行业的立业之本、执业之基。司法部、全国律协曾下发《司法部关于加快建立律师诚信制度的通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行业诚信制度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始终将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健全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完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律师规范执业、诚信执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职业观和价值观。

    实践证明,我国律师队伍主流是好的,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律师诚信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包括:有的律师职业道德水平不高,诚信观念不强,对当事人委托事项不能尽职尽责办理,乱收费或者收了费不办事;有的包打官司,随意许诺,甚至欺骗当事人;有的在执业过程中不能保守当事人秘密,随意泄露当事人隐私;有的在诉讼活动中贿赂司法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妨碍司法公正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律师不诚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就没有起点;律师不诚信,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就没有内在动力;律师不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就没有希望。律师身上应该流淌着诚信的血液,像珍惜生命一样维护诚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律协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律师诚信建设,真正建立坚持诚信执业、反对失信行为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社会诚信度,促进公正司法,树立律师队伍良好行风。

    确保监督事项有回音有落实

  《法制日报》记者:请介绍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委员的选拔过程,以及他们有哪些职责和义务?如何确保其能够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全国律协负责人:委员是通过层层选拔推荐产生的,全国律协分别向有关单位、团体发函,商请推荐本单位优秀基层代表作为监督委员会委员。同时,我们还邀请了法律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和优秀律师担任委员,其中,有党的十八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今后,我们将更广泛地邀请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人士参加到监督委员会来。

    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参与全国律协律师行风建设有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制定工作;负责向全国律协提出加强和改进律师行风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向全国律协反映本组织系统内或社会群众对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或建议;监督律师执业活动,反映律师在诚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权利义务包括:参加或者列席全国律协组织的有关会议;对行风建设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听取和了解所提意见、建议和举报等事项的办理情况等。保守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未经全国律协同意,不得以行风监督委员会委员名义参加社会活动。

    全国律协将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保障行风监督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加强行风监督委员会的制度建设、工作建设,促进监督工作规范化、长效化。保持与行风监督委员会委员的经常性联络,及时了解委员们所提监督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确保监督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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