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科技公司通过猎头高薪聘请来一名毕业于人大会计专业的运营总监,后经查询,对方伪造学历,其实只是高中毕业。科技公司向石景山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退还多发的工资13万元。
科技公司起诉称,2011年8月,该公司根据猎头公司推荐,高薪聘请了被告苏某担任运营总监一职,每月工资12000元。但在工作过程中,公司发现,苏某不能胜任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且经常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公司查询后得知,这位自称获得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的高管,只有高中学历。在应聘时提供了虚假信息,骗取单位的信任和录用。事后,科技公司将苏某辞退。
科技公司认为,根据苏某高中学历的标准,公司只愿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672元/月支付报酬,要求苏某退还公司多支付的13万余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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